本報訊(記者 陳璽撼)國務院頒佈的《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從今年10月1日起施行,這意味著作為上海自貿區試點成功的成熟經驗,企業信用信息公示制度正式在全國複製推廣。
  根據規定,今年前領取營業執照的企業法人,應在今年10月1日至明年6月30日通過公示系統向工商部門報送上一年的年度報告,並向社會公示。記者昨天從市工商局獲悉,10月1日至25日,上海已有29504戶企業(含個體工商戶,不含自貿區企業)率先在系統上公示了2013年度的年度報告,其中3165戶企業公示了7139條註冊資本認繳、實繳變動情況等即時信息,供公眾查閱、監督。
  29504戶企業還只是年報大軍的一小部分,明年6月底前,全市將有近120萬戶企業、近40萬戶個體工商戶開始履行主動公示信息的義務並接受社會開放式監督。
  (原標題:近三萬戶企業“曬年報”)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vg82vguysk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